內政部公布會議規範(拾貳、拾參)選舉及其他
中華民國43年5月19日內民字第50440號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內民字第178628號公布施行 (拾貳)、選舉 第八十九條 選舉之方式 選舉之方式,分為下列兩種: (一)舉手選舉。 (二)投票選舉。 ...
中華民國43年5月19日內民字第50440號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內民字第178628號公布施行 (拾貳)、選舉 第八十九條 選舉之方式 選舉之方式,分為下列兩種: (一)舉手選舉。 (二)投票選舉。 ...
中華民國43年5月19日內民字第50440號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內民字第178628號公布施行 (拾)、復議及重提 第七十八條 提請復議之理由 議案經表決通過或否決後,如因情勢變遷或有新資料發現而認為原決議案確有重加研討之...
中華民國43年5月19日內民字第50440號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內民字第178628號公布施行 (玖)、付委及委員會 第六十二條 議案之付委 議案全部或其一部,得經大會決議,交付委員會處理之。 付委案件,有...
中華民國43年5月19日內民字第50440號公布試行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內民字第178628號公布施行 (陸)、討論 第四十五條 動議之討論 動議之討論,應依優先秩序,逐一進行,在同一時間,不得討論二動議。如有違反前項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