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七 室內裝修工程具結書
室內裝修工程具結書
本人預定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,於本公寓大廈 (門牌地址)進行室內裝修工程,為配合共用部分、約定共用部分之環境整潔及使用管理,除據實填報委任廠商資料外,並恪守下列條款:
一、案址室內裝修施工前,將依法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施工許可文件,俟領得許可文件後始進行施工。工程施工期間,並配合建管、消防、環保或勞安等機關之監督及檢查。工程完竣後,將依法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,並交付管理委員會影本1份。
二、本人將自行約束施工廠商,於使用共用部分、約定共用部分時,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施工人員並應遵守管理委員會有關物料搬運、廢棄物清理、施工作息等規定。
三、室內裝修施工時,如有導致公寓大廈共用部分、約定共用部分或相鄰住戶之環境污損、管線阻塞、滲漏水、設施設備損壞等情事,本人應即時清理或修復,並負擔相對之損害賠償責任。
立具結書人(裝修戶) (簽章)
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: 電話:
連絡地址: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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