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二 停車空間使用契約書
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「甲方」)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,對區分所有權人 (以下簡稱「乙方」)設定本公寓大廈停車空間之約定專用權,如附圖所示之 部分。使用約定專用部分時,乙方應遵守下列規定事項,如有違反之情況,甲方得終止本契約。
每月月底將次月之約定專用權使用償金 元繳交甲方。
遵守甲方另定之停車空間使用規則。
事先向甲方登記使用該停車空間之車輛所有者、車輛號碼及車種等。
契約有效期限為 年 月,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 年
月 日止。如欲續約,乙方應於到期前三個月內主動與甲方協議更換契約,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續約權利。
立契約書人 甲方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
代表人 主任委員 (簽章)
住址
乙方
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(簽章)
住址
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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